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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若笙 发表于 2007-2-14 17:51

[原创]宣战十字街头[旧作]

<H3><FONT face=楷体_GB2312>宣战十字街头 <br>朱光潜先生曾在他的《谈美简史》里这样说道:“社会是专制的,是压迫的,是不容自我伸张的。比方九十九个人守贞节,你一个人偏要不贞,你固然是伤风败俗,大逆不道;可是如果九十九个人都是娼妓,你一个人偏要守贞节,你也会成为社会公敌,被人唾弃的。” <br><br>因此,苏格拉底饮鸠,伽利略被教会加罪,罗曼罗兰罗素在欧战期间被人谩骂。这一切的一切,究根到底则是由社会的习俗造成的。 <br><br>习俗有两种,一为传说,一为时尚。儒家的礼教,五芝斋的馄饨,是传说;新文化运动,四马路的新装是时尚。传说尊旧,时尚趋新。新旧虽不同,而盲从附和,不假思索,则根本无二致。就譬如上面所说的关于“贞节守否”的比方,就突出地成了个典型。中国有句话,说是“少数人服从多数人”,对于多数人来说这是公平的,于是群起而呼之曰“民主”然而对于少数人来说这是个扣子,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稍微一个不和,于人于己都是不合算的。自此,便有了“合作”,又用文字定成了“合同”。 <br><br>其实许多人同样忽略了咱中国伟大骚客的一句名言:“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不是咱毛主席说:“枪杆子里出政权”嘛,要没有开枪的将士,哪来的“民主”?这实际上就是两种力量的对比,强弱的判断不在一刻,而在于长久。可以说是“随波逐流”与“激流勇进”的PK,从本质上来说便是习俗与翻新的斗争。 <br><br>习俗是守旧的,而社会则需时时翻新,才能增长滋大,所以习俗有时时打破的必要。可是要打破一种习俗,却不是一件易事。打破习俗,你须以一二人之力,抵抗千万人之惰力,所以非有雷霆万钧的力量不可。因此,习俗的背叛者比习俗的顺从者较为难能可贵,从历史看社会进化,都是靠几个站在十字街头而能向十字街头宣战的人。这般人的报酬往往不是十字架桥,就是断头台。 <br><br>社会就是如此,它能否生长滋大,就看它有无突变式的分子;换句话说,就看十字街头的矮人群中有没有几个大汉! <br></FONT></H3>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14 9:53:29编辑过][/color][/align]

七月飞雪 发表于 2007-2-15 02:03

<P>有本事就去打枪去</P>
<P>写了半天P个用啊</P>
<P>鲁迅那时候写得也多了</P>
<P>还不是P个事没做成啊</P>

萧若笙 发表于 2007-2-15 04:01

国家文学网站禁止发表,有字违背法令啊

幻想随风 发表于 2007-6-1 17:43

证明国家文学网站的确是国家级别的!

萧若笙 发表于 2007-6-4 03:28

哎。。。。。。。。。。。和智商像楼上那位的,我宁可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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