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讲座
12月14日,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行政楼509举办了专题学习《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部主任)、分工会主席共40余人参加了学习。讲座由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柴志明主持。此次学习,旨在提高学校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加深对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以便在实际工作中依据法律法规,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align=center][img]http://www.zjicm.edu.cn/tsys/UpLoadFiles/200712/fx1.JPG[/img][/align]《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里程碑,为了更好地学习和理解,学校特邀请省总工会干校王旭丹老师作此次专题知识讲座,王老师首先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做了简要的回顾。随后,分别从本法的立法宗旨、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期限、违约金、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五个方面做了详细的分析。王旭丹老师的讲解深入浅出、观点鲜明,并且切合实际,深受欢迎。学校后勤公司负责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带着疑问与王旭丹老师在会后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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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副书记柴志明在法制讲座后强调指出,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对规避劳务风险,维护学校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利益,构建和谐校园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研究和学习,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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