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之声's Archiver

cril 发表于 2008-3-8 14:03

怒~浙江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

偶看见班级QQ群里有关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为可以自己向系里申请,四下询问,原来早已由老师内定。:ct35:
见《通知》里有这么一句话“
[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评选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size][/font]

    我觉得可笑,条件标准公开?可我至今不知条件标准是什么。人数名额公开?斑竹说系里规定每班6个。程序办法公开?斑竹说有些东西是不一定要大家都知道的。评选结果公开?恐怕只有斑竹和班长知晓。
   怒~~又如何?向上级反映么?屁,官官相互的学校里纯粹自讨苦吃罢了。要是他档案上一笔栽的还不是自己?

落影 发表于 2008-3-8 14:48

这个没办法的

楼上的兄弟你看开点吧

Mr.cool 发表于 2008-3-8 15:09

中国的学校就是这样的!:ct9:

我是曰曰~ 发表于 2008-3-8 15:11

很无奈~~~

呆在一方 发表于 2008-3-8 16:32

the formal way is nothing helpful if only yourself is helpful..

慕容礼言 发表于 2008-3-13 12:29

中国特色,民主集中,懂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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