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戏是一种起源于17世纪中国福建泉州或漳州﹔主要在福建泉州、漳州、广东潮州与台湾等地流传的一种用布偶来表演的地方戏剧。布偶的头是用木头雕刻成中空的人头,除出偶头、戏偶手掌与人偶足部外,布袋戏偶身之躯干与四肢都是用布料做出的服装﹔演出时,将手套入戏偶的服装中进行操偶表演。
布袋戏的称呼,经过许多专家学者对民间艺人流传的说法,加以归纳研究 ,大家都认为不外是从戏偶的形状、戏台的造型、装戏偶的工具和演戏时盛装戏偶的袋子而来的。福建泉州、漳州及台湾地区将手操(手袋)傀儡戏,称为掌中戏、布袋戏及小笼,而以布袋戏的称呼最为大家熟知。
约起源于清代中叶。又名“指头木偶”、“手托傀儡”、“掌上木偶”。在福建南部称为“掌上班”。它是将木偶,套在艺人的手上进行表演。体积小(布袋长约七寸左右),操纵灵活,演武戏的速度,比真人的动作快得多,刀枪招架,也比真人演得勇敢。大多演出民间故事和神话传说,再加动作活泼,所以最为儿童们喜爱。所以布袋木偶,亦是一种很好的儿童玩具。过去常在街头演出的扁担戏、北京的“耍苟利子”、福建的“布袋戏”、江西南昌的“被窝戏”等,均属此类。
得名原因:
(一)、偶戏所使用的戏偶,除了头部、手掌及脚是木雕外,身体躯干和四肢都是布缝制的,形状四四方方,很像一个方形布袋。
(二)、早期演出时,所使用较简易的戏台,形状像一个大型布袋。
(三)、演完戏,全部的戏偶都可放进一个大布袋里,可轻便搬运。
(四)、演戏时,为便於整理、使用,演师随手将使用过的戏偶投进挂在表演戏台下一个用布缝制的袋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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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布袋戏的大致历史,如果看到觉得眼熟的话说明你就是偶要找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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